澎湃新闻记者 吴跃伟 实习生 孙圣起
2019-03-29 19:08 来源:澎湃新闻
来自上海的公益组织(NGO)“上海青悦”(上海闵行区青悦环保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团队不足十人,成员平均年龄不足30岁。他们利用大数据技术,从全国范围内的1.3万家企业中,锁定了一千多家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不能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却又违规退税的嫌疑企业。
日前,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税务机关了解到,在“上海青悦”的帮助下,仅某直辖市就已追回超百万元税款。
目前,经举报,全国已有89家涉事企业被当地税务机关追缴税款。
据其初步统计,“上海青悦”帮助各地税务机关追缴税款总额最终或将达上千万元。
有专家向澎湃新闻表示,政府相关部门应完善其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推进落实环保联合惩戒。
政府31部门推进环保联合惩戒
“上海青悦”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部分企业申请退税时,明知自己不符合条件,仍然提出申请。但目前对这种虚假申请退税的行为并没有惩戒措施。
从2018年9月份开始,“上海青悦”交叉分析了全国不同地区的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名单,约1.3019万户,发现疑似存在前述违规退税问题企业1122户。
“上海青悦”向各地税务机关反馈后,目前已有12个地区完成了对相关企业的核查,共计对89家企业追缴税款。
北京市、重庆市、湖南省、吉林省、甘肃省、陕西省、贵州省和江西省税务局详细说明了疑似问题企业情况,并分类列出了每家企业的复核情况和需追缴税款的企业名单。
宁波市、厦门市、深圳市税务局答复了相关企业的数量,但未公开具体复核结果;浙江省税务局答复了已采取措施及后续改善计划,但未对追缴金额以及所涉企业等具体情况进行说明。
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15]78号”“财税[2015]73号”通知,“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的,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如果单次被罚款超过1万元,就不能再享受前述税收优惠政策。
2016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等31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并印发通知,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再次明确前述不得享受相关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专家:不能全靠NGO,建议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绿色金融领域专家、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李志青告诉澎湃新闻,追缴环境违规企业增值税退税事宜涉及环境、财政、金融等多个部门,而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往往比较滞后,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则可以解决其信息不畅问题,弥补不足。
李志青表示,前述问题的解决不能完全依靠社会组织(NGO),相关部门应完善其信息共享机制,保障环保联合惩戒政策执行到位。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王伟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2014年新出台的《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专章规定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其中第五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推进信息公开,让那些热心于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能够发挥其专业、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到经济和社会治理中来,共同推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这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和方向。
责任编辑:崔烜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4009-20-4009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